东莞婚外情调查:男方婚前贷款买的房子加女方名字可以吗
一、男方婚前贷款买的房子加女方名字可以吗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所规范的框架下,婚前贷款购置物业可将女方之姓名添加入内。此外,在结婚之前所取得的财产亦包含了未婚时期购得的房地产、车辆、股票或其他股权类资产、无形的知识产权等等。
依照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领域的法规,如涉及到离婚事宜,那么在婚前所获取的个人财产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是无法进行分割处理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男方婚前贷款买房婚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关于男方在结婚之前独自贷款购买房屋,而婚后是否应当被视为其配偶与其共享的问题,其答案取决于诸多因素。
如果男方在未婚状态下自行支付首付款并确定了房屋所有权,并且在婚后与伴侣共同偿还贷款,那么可以说,在住房贷款及因此产生的房屋升值金额中,相当大比例的部分应归属于双方共同所有的财富。
然而,若男方在婚前即凭借自有资金购置住宅,并在婚后依约独立承担还款义务,那么从法律角度来看,该房产的所有权应仍然归属于男方自身所有。
另外,倘若男方在婚前购入房屋,但在婚礼之后添加了对方姓名于房产证之上,如此一来,此套住宅便有极大可能性会被视为夫妻二人共同所有之资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